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与2023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立项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与学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证、教育教学特色培育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详细内容参考《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民委发〔2013〕4号)第四条相关规定。
二、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1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应避免重复立项。项目组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3.此前承担的国家民委教改项目已按规定结题。
4.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相应研究基础。
三、项目类型
(一)教改项目
为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2025年度教改项目主要包含以下方向: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向
2.服务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方向
3.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向
4.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向
5.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方向
(二)概论专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的通知》要求,鼓励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加强理论研究,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概论课程育人实效。此次设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育教学专项(简称概论专项)。
教改项目和概论专项涵盖内容请仔细阅读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与2023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四、申报限额
教改项目学校申报总数不超过50项,概论专项学校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国家民委教育司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广泛动员,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引导教师在教学研究中增进共同性和融合性,以教育教学研究推动学科调整和学校转型升级,建设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服务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建设周期
一般项目为1-2年,重点项目为2-3年。
七、时间安排
1. 2025年5月28日前,项目主持人登录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在线提交《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概论专项项目还需提交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课程表)。
2. 2025年6月4日前,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进行单位审核推荐。
3.教务处组织校内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上报国家民委教育司。
附件:1.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网络教学平台立项申请使用指南
教务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