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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
发布者:叶旻    发布日期:2021-08-05    查看:35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类型: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

2.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3.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4.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5.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二、申报流程

1.2021年8月5日至8月20日,拟申报虚拟教研室负责人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模块提交在线申请(申报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

2.2021年8月21日至8月23日,虚拟教研室所属学院完成单位审核推荐。每单位限推荐1个虚拟教研室。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8-05至2021-08-2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虚拟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