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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度校级素质教育通识课程项目申报
发布者:石颖川  发布日期:2015-05-11 查看:53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中央民族大学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质量观,建设优质教育资源,深化素质教育通识课程体系内涵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校级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的内涵要求
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应体现以下内涵:
(1)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培养学生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与独立思考精神,学会运用不同学科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观察和分析现实社会。
(3)培养学生较开阔的人文视野和较深厚的人文情怀,了解中国及其他文化传统,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文明历史以及其中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实质,激发历史使命感。
(4)培养学生实事求是、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掌握一定的科学实验方法,增强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
(5)培养与提升学生的审美感受能力、鉴赏能力,提高审美文化修养。
(6)使学生增强身体和心理健康,不断提高学生对身心健康意义的认识,积极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课程建设具体要求
素质教育通识课程以学院为主体开展组织、推荐和建设工作。
(1)课程性质。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的建设依托专业课程,设计适合全校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课程。
(2)教学团队建设。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含)以上本科教学经历,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优良;近1年来在本院系未承担过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原则上不能申报素质教育通识课程项目。每门课程应有不少于2位任课教师的教学团队,以保证课程开设的连续性以及教学研究、建设和学生指导的顺利开展。
(3)课程内涵建设。开设的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上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即通过教学内容的组织和设置,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认真组织教学管理,加强教育资源建设,积极探索网络教学方式,为学生更多的课程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平台。
(4)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建设周期为4年。
(5)校级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立项等同于校级优秀课程立项项目,在建设期内享受校级优秀课程立项的经费资助及工作量计算等相关政策。
(6)校级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实行退出机制,连续两个学期不能开设的立项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原则上将不再立项继续建设并取消立项资格。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目标与要求,整体规划本单位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学科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扩展内容。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的建设工作,要深入挖掘潜力,积极动员、鼓励、组织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开设素质通识课程,并积极组织各专业审议、论证、推荐学校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开展课程内涵建设管理等。
3.教务处整体协调和组织学校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工作,包括组织专家组对院系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立项审核、评议,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等。
4.在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建设期间,学校原有方式申报开设的跨专业选修课程仍可按原有规定进行组织管理,课程所属各院系应严格按照素质教育通识课程要求做好课程申报、教学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
5.学校原有方式申报开设的跨专业选修课程,在教学内容组织与设置、教学组织管理、教学效果及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达到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内涵质量要求的,院系及教务处可推荐其作为素质教育通识课程项目建设。
四、申报材料及步骤
1. 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新版中央民族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http://muc.benke.chaoxing.com)“质量工程”页面,在“工作台”界面下的“在线申报”一栏,按提示步骤进行项目申报。可以选择:(1)直接上传填写完整的《中央民族大学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申报表》;或(2)在质量工程的申报页面,在线填写申请书。
2、院系审核。教务处将统一授权各教学单位对本院系申报项目进行在线审核,填报推荐意见。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将结果报学校批准。
材料提交时间:
2015-05-11至2015-05-2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校级素质教育通识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