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与2023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结题验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23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详见附件1。

(二)2021年度国家民委教改延期结项项目,详见附件2。

二、验收材料

根据《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民委发〔2013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五章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有关要求,项目主持人填写《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梳理项目成果(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必须有相关成果。有关项目所提交的成果,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一项:

1.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2.论文: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教研论文。

3.教材:要突出教学改革和创新内容,须正式出版并被应用。

4.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须正式出版或被采用,说明其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5.著作: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成果的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价值。

6.其他:指导的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不含省部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二等奖。

三、工作安排

1.2025528日前,项目主持人登录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在线提交《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

2.202564日前,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进行单位审核。

3.教务处组织校内初步验收工作,报学校批准后上报国家民委。

4.凡有《办法》第十五条所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主持人应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4),在“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提交项目变更申请。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2-28至2025-05-28
参与的项目分别为:
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升教学实践模式探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学案例库建设与教学创新
民族院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