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6号,见附件1)有关要求,现开展新文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工作内容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书,认真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凝练育人成效和有益经验,总结形成高质量项目成果。
二、检查流程
2025年1月3日至1月7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质量工程平台上传《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书》(附件2)及相关支撑作证材料(按照项目成效、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和发展建议等方面拟定专家审核意见初稿)。
2025年1月8日,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结项评审
2025年1月9日至1月10日,学校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校内审核意见,并完成报文盖章流程。
2025年1月11至1月12日,将申报书上传至教育部服务系统(https://xwkxm.sdu.edu.cn/login)。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书》
教务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