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的通知》(京教函〔2024〕215号)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以育人为核心,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发挥教学改革在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
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此外,同等水平下,申报项目应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
三、项目类型与数量
2024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三类,各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3年。
根据工作要求,我校限报3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继续教育项目。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北京市教委审定;重点项目由北京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鼓励跨校联合改革建设项目进行申报;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建设方向委托,同时根据各校重点项目申报实际情况,北京市教委在重点项目中进行遴选确定。
四、申报时间
(一)6月11日-6月23日,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申报。
(二)6月24日-6月25日,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负责人登录平台进行单位审核。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在北京市教委网上填报。
五、项目管理
2024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经学校申报及相应评审后由市教委统一公布。项目经过相应建设周期并通过验收程序后,市教委将公布验收结果,同时发放结题验收证书。
建设项目均需在平台直接填报并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一般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项目由市教委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还应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建设项目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项目所在学校应在平台提交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调整变更。
联系人:金 艳;联系电话:68932413。
附件:
1.《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
2. 网络教学平台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