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2)要求,学校现启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遴选工作。
一、课程类别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共五类课程。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和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并能够保证入选后五年内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课程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要正确,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要准确。
4.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5.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6.五类课程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请见《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和《申报书》(附件4)。
(二)人员要求
1.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3.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
4.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不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
5.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堂主讲教师。
(三)申报材料要求
需提交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不同类型课程附件材料要求不同,请根据拟申报课程类型申报书最后一页的“附件材料清单”要求进行提交。
三、工作安排
(一)11月30日-12月18日,学院组织申报。各学院根据《工作通知》和《申报说明》,在学院内进行深入摸底和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开展申报工作。课程负责人登录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提交“申报书”和除说课视频和课堂实录视频之外的所有附件材料(说课视频和课堂实录可在学校确定拟推荐课程之后再提交)。
(二)12月19日-21日,学院组织评审推荐。学院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进行排序推荐。推荐结果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在信息门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无异议,请各学院在网络教学平台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并于12月21日前将排序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三)12月22日-28日,学校进行校级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申报的一流本科课程进行专家评审。
(四)12月29日-1月12日,学校进行拟推荐公示。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荐数量进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拟推荐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对拟推荐课程申报材料进行论证修改。
(五)1月5日-15日,完成推荐课程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完成校内推荐审批程序,课程负责人登陆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上传完成申报书和所有附件材料,学校完成审核后向国家民委提交。
(六)1月16日后,国家民委完成审核和学校完成上报。
四、工作联系人
(一)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课程
联系人:孟琳琳 金艳 联系电话:68932413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联系人:石颖川 联系电话:68933252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五类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5.政治审查意见(参考模板)
6.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指南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