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条例》(民大校发[2005]180号)、《中央民族大学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民大校发[2010]357号),现开展本年度各类本科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涉及范围
在建/在研、延期在建的校级教学项目、北京市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二、 工作时间安排
1. 项目自查: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15日。
拟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着重梳理阶段性建设成果,包括自立项以来的进展、进一步的举措、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
拟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组织本项目组成员认真对照立项通知(含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书,梳理总结项目建设情况、经费执行情况、项目建设成果等,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3)。所有成果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未达到立项建设要求、建设目标,没有标志性成果的项目,作延期或撤项处理。
因未达到建设目标和成果要求而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通过质量工程平台提交“项目变更申请”——延期检查。已处于延期建设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已延期但仍未达到建设目标而无法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通过质量工程平台提交“项目变更申请”——撤销项目。
2. 学院审核: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学院对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自主审核,填写审核结论。
学院对照立项通知、项目申请书的建设要求、建设目标对参加结题的项目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
学院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3. 学校终审:
根据学院初审意见,学校组织专家听课、网络评审等,对参加结题的项目进行终审。
4. 公布结论
教务处根据学院自主审核情况,以处文形式公布所有中期检查项目的检查结论。
结题项目评审意见上报学校通过后,以校文形式公布。
5.北京市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拟结项项目(2020年立项)、北京市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2021年立项)请做好自查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金艳、孟琳琳;联系电话:68932413
附件:1.项目列表
2-3.各类表格
4.质量工程使用指南(结题、中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