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梳理项目成果(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必须有相关成果。有关项目所提交的成果,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一项:
1. 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2. 论文: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教研论文。
3. 教材:要突出教学改革和创新内容,须正式出版并被应用。
4. 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须正式出版或被采用,说明其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5. 著作: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成果的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价值。
6. 其他:指导的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不含省部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