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要求,学校现启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
一、课程类别
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学校具体推荐限额待教育部文件下达后确定。
二、申报推荐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入选国家级和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的相关课程及教学效果优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优先推荐。
申报具体要求详见《工作通知》和《申报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工作通知》和《申报说明》,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请课程负责人于4月21日-5月10日登录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在线申报。请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完成院系审核推荐。
2.专家校内评审。5月14日-2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申报的一流本科课程进行校内评审。
3.申报材料修改和填报。学校组织专家对拟推荐的一流本科课程进行论证,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网址:http://www.chinaooc.cn),进行在线填写。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申报书(仅供参考,正式表格请从网络教学平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