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民委教改立项延期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情况的通知》(民办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我校有3个项目申请“延期一年结项”,有1个项目评定为“延期一年结项”。

为了确保延期项目按时结项,请各项目所属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有关规定,认真梳理项目建设经验、成效、成果与材料,做好结题验收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梳理项目成果(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

2.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必须有相关成果。

3.各项目所提交的成果,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一项:

(1)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2)论文: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教研论文。

(3)教材:要突出教学改革和创新内容,须正式出版并被应用。

(4)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须正式出版或被采用,说明其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5)著作: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成果的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价值。

(6)其他:指导的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不含省部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二等奖。

4.提交材料及审核。项目负责人于8月18日前登陆新版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进行在线填报(纸质版结项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各院系于8月19日前登陆平台进行院系审核。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后报送至国家民委。由国家民委最终评审确认结项结果。延期结项项目如到期仍不能结项,将撤销立项。学校将实行项目建设的绩效管理,对于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在申报立项时予以暂缓考虑和数量核减。

联系人:孟琳琳,电话:68932413或站内信。

 

附件:

1.2017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延期结项项目名单

2.《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

 

教务处

2020年8月12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0-08-12至2020-08-18
参与的项目分别为: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内容建设
民族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经典育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世界民族志》教材与系列教学资源库建设
中国民族文化英语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