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关于转发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方案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校内相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近三年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充分展示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效果,具有学习与借鉴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贡献。
二、成果形式
成果以文字简介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正文不包括图片。成果案例等其他辅助图片、论文、著作、视频、软件等作为附件说明。
三、申报材料
完整填写成果申报表(模板见附件2)。
四、参评成果数量
各单位可评选推荐1-2个成果参评。(北京市推荐上限为30篇,含各单位、各层次成果)
五、校内工作流程
1.各单位认真组织完成各项教学成果参评材料准备,成果负责人202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申报,4月30日至5月3日完成单位审核(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报送学校批准后,上报北京市教委。
联系人:叶旻、孟琳琳 联系方式:站内信
附件:1. 《关于转发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方案的通知》
2. 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3. 网络平台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