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工作实际,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本科新专业的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面向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向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面向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大力发展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切实做好人才需求调研,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符合专业建设规划。申报的新专业应符合学校《中央民族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十三五”规划》,遵循“稳定专业结构规模,提高专业建设质量”的专业建设原则,对于有申报需求的学院,实行院内专业自我调整。
3.符合专业建设标准。申报的新专业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关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的条件,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
4. 坚持特色导向。申报的新专业应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应突出专业特色,设立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目标,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设置课程体系。
二、工作程序
1.院系申报。拟申报新专业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于7月9日前登录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质量工程”模块进行在线申报:
(1)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内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每年动态调整)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申报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的新专业(无专业代码者)或者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3)建议使用谷歌和火狐浏览器进行在线申报,并将申请表转换为PDF格式再上传。上传完毕后要点击“提交”并检查确认是否提交成功。
2.学校审议。学校将于7月10日统一组织专家组对院系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结合学校本科专业总体情况确定本年度拟申报的新专业。
3.校内公示。获学校审议通过的专业根据专家组审议意见完善申报材料。教务处将新专业申报材料上传至学校信息门户进行公示(一周)。
4.网站公示。教务处将新专业申报材料上传至教育部网站进行公示。
5.正式报送。公示期满,教务处汇总各种意见和建议,会同相关院系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学校批准后上报国家民委。
联系人:孟琳琳 叶旻,电话:68932413。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中央民族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十三五”规划》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通知》
6. 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在线申报使用指南
教务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