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工作实际,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本科新专业的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申报的新专业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乡村振兴、健康中国、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外语非通用语种等领域相关专业。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申报的新专业应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服务于国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发展。

3.符合专业建设规划。申报的新专业应符合学校《中央民族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十三五”规划》,按照“精人文、强社科、拓理工”的专业建设思路,遵循“稳定专业结构规模,提高专业建设质量”的专业建设原则。

4.符合专业建设标准。申报的新专业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关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的条件,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

5.突出专业建设特色。申报的新专业应突出专业特色,设立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目标,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原则上申报的新专业应具有清晰的应用型、复合型乃至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路径。

二、工作程序

1.院系申报。拟申报新专业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于6月27日前登录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质量工程”模块进行在线申报:

(1)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内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每年动态调整)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申报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的新专业(无专业代码者)或者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3)建议使用谷歌和火狐浏览器进行在线申报,并将申请表转换为PDF格式再上传。上传完毕后要点击“提交”并检查确认是否提交成功。

2.学校审议。学校将于6月29日统一组织专家组对院系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结合学校本科专业总体情况确定本年度拟申报的新专业。

3.校内公示。获学校审议通过的专业根据专家组审议意见完善申报材料。教务处将新专业申报材料上传至学校信息门户进行公示(一周)。

4.网站公示。7月31日前,教务处将新专业申报材料上传至教育部网站进行公示(8月1日-31日)。

5.正式报送。公示期满,教务处汇总各种意见和建议,会同相关院系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学校批准后上报国家民委。

 

联系人:李阿琴,电话:68932413。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中央民族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十三五”规划》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5. 中央民族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在线申报使用指南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18-06-25至2018-07-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本科新专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