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各级各类本科教学项目中期检查、结题
和阶段性成效总结与交流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开展本年度本科教学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及阶段性总结与交流工作。各院系应以各类教学项目为抓手,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效与成果的总结与交流,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辐射作用,推进教育教学理念更新,深化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项目范围
1、教育部项目: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2、省部级项目:北京市级精品课程、北京市教改立项、国家民委教改立项;
3、学校项目:教改立项、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网络课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
本次工作中,结题是指针对完成规定建设周期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中期检查是指针对建设周期为2年的在建项目实施中期考察,阶段性考察是指对建设期为4年及以上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察。本次验收共包括66项结题项目、36项中期检查项目、57项阶段性考察项目,项目列表参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与总结工作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包括:项目组自查,院系检查、总结与交流,学校总结与交流。
1、项目组认真做好自查和成果总结工作
(1)参加本次总结与交流工作的全部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本项目组成员认真梳理项目建设情况,提炼改革与建设的经验与成效,完成经费执行工作,整理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体现成效与成果的材料,特别是应着重加强从学生受益角度材料的积累和收集。
(2)参加阶段性考察的项目应着重展示项目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包括自立项以来或上次阶段性考察以来的新进展、进一步的举措、成效与成果(包括学生成果、资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解决方案。参加阶段性考察的项目(精品课程除外)如已完成预期建设任务,可以申请结题。
(3)特别提醒:学校在开展各类课程项目建设时,均明确要求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积极探索教学方式改革。特别是近两年立项建设的课程建设项目,明确要求应加强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积累,积极应用网络教学平台辅助课堂教学。因此,本年度参加中期检查、阶段性考察和结题验收的课程类项目,包括校级精品课程、校级优秀课程、校级素质教育通识课程、校级网络课程,需按预期建设目标和要求,总结采用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并提交相应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
2、项目所在院系做好项目总结、验收和交流工作
项目所在院系应从全局出发,结合本单位办学定位与目标、学科建设以及教育教学建设工作实际,组织相关专家对相关项目的实施过程、效果进行检查总结,特别要关注各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成效以及各项目发挥的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应开展以下工作:
(1)针对相关项目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或开展学生测评;
(2)对涉及课程教学效果的项目,组织同行、专家、领导听课;
(3)敦促并协助各项目做好项目建设成果的整理、归档工作;
(4)在全院(系)开展教学项目建设经验与成效交流工作,并将交流会安排提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随机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
3、学校开展专家听课、专家网络评审、专家集中评审与全校交流工作
(1)专家听课阶段
组织专家针对参与本年度中期检查、阶段性考察和结题的课程类项目进行听课,考察各类课程项目的课堂教学效果。
(2)网络评审阶段
组织学校专家组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评审参加中期检查、阶段性考察和结题验收的项目材料。
(3)现场答辩阶段
组织召开学校专家组现场会议,各院系以及部分项目进行汇报、答辩和交流。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11月25日,项目自查和院系交流阶段。项目组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项目建设任务与目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11月25日前,各院系认真组织本单位考察与交流工作。
(1)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5日前登陆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提交中期检查、阶段性考察和结题材料(具体操作说明参见附件3)。各院系于11月30日前登陆平台进行院系审核。
(2)参加结题的项目请填写《中央民族大学各级各类教学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表》;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请填写《中央民族大学各级教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阶段性考察的项目请填写《中央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阶段性考察表》。(相关表格从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质量工程”页面—“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3)课程建设类项目还需提交采用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的总结材料。主要包括该项目开展网络教学活动的总体情况、实际效果、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下一步开展网络教学活动的思路与计划等,字数不少于1500字。(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
(4)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还需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认真提炼项目建设经验与成效,形成项目建设成果简介,字数不少于1500字。
2、特别提醒:
(1)参加本年度结题验收的项目,原则上应将全部项目经费执行完毕;参加本年度中期检查或阶段性考察的项目(精品课程除外),原则上应执行项目经费的50%。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检查表中详细写明经费执行情况。
(2)本年度项目检查验收的材料全部通过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进行提交,不受理纸质版材料。
(3)各项目负责人填写表格时请注意按本项目所属类别填写,不要填错表格(如中期检查项目填成结题表,阶段性考察项目填成中期检查表),院系审核时应严格把关。
(4)各类项目还需通过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包括课程类建设项目需要提交的“网络教学活动总结”、结题项目需要提交的《项目建设总结报告》以及为了全面展现项目建设成果需要提交的其他支撑材料。对于材料不齐全的项目将由教务处打回补充材料,对于截至材料受理时间材料仍不齐全的项目将不予评审。
3、12月上旬至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网络和现场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1、申请提前结题的要求
已列入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和参加阶段性考察的项目(不包括精品课程项目),如项目组认为已完成建设任务,可申请提前参加结题验收。
2、申请延期的要求
(1)延期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
按规定应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如果不能按时参加中期检查,应向院系提交项目立项以来开展工作情况、取得的效果以及延期原因的说明材料,院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学校将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及院系意见进行审核。对同意延期的项目,学校将暂停拨付建设经费并提出警示。
(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按规定应结题项目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项目组应向所在院系提供详细说明材料,包括:项目立项以来开展的工作及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工作情况、尚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未完成的原因、预计完成的时间以及预期的最终成果等,院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对同意延期的项目,学校将暂停拨付建设经费并提出警示。
3、项目变更的提交办法
如果项目需要申请提前结题,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18日前登陆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各院系于11月18日前登陆平台进行院系审核。过期将不予受理。
如果项目存在延期、变更项目成员等变更情况,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25日前登陆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各院系于11月25日前登陆平台进行院系审核。
请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和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阿琴、石颖川
联系电话:68932413。
附件:
1、2016年度验收检查项目列表(按院系)
2、课程类项目网络教学活动开展要求(供院系自主验收参考)
3、中央民族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在线验收使用指南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